7月25日,咸宁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上 集中公示,咸宁市城区310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提醒商品房销购双方,将购房款全部存入相应监管账户,防范交易风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截图来源于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公开信息有项目名称、楼栋号、房地产企业名称、监管银行开户行、监管账户名称、监管银行账号、监管状态。许多分期开发销售的项目,一个项目有多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由住建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销售资金实施的第三方监管。 按照我市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市民购房款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支取时要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来源:咸宁发布、咸宁网官方网站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兰芬
编辑:王炎艳
监制: 陈小彬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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