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消息丨偷拍别人的背影算肖像权吗?_消息
2023-06-23 10:35:50 法问网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于法律的概念认识的越来越深刻。对于我们国家法律给与我们的权利我们都是非常的认真。其中肖像权就是我们国家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现在偷拍的案件也发生了很多,我们对偷拍真的可以说是恨之入骨。但是拍背影算肖像权吗?

拍背影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相关资料图)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对于偷拍背影算肖像权吗这个问题其实是不一定的,因为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事情是有两个前提标准的。一是我们本人不同意,二就是用照片进行牟利。如果拍照片的人没有以上两个都侵犯了的话其实这就算不上侵犯肖像权了,所以我们对肖像权的有关知识还是要了解的。

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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